标 题: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区居民法宣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解读【文章】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834C/2021-0776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区居民法宣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解读【文章】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09:47:5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为加强农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内司通〔2021〕75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进一步增强农区居民的法治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教育引导农区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提高农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乌海、法治乌海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二、《意见》宣传内容
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促进农区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维护农区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农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农区民主法治建设。
三、《意见》具体措施
进一步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农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宣传,做好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农区居民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农区居民法治宣传,加强农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农区法治培训。
四、《意见》贯彻落实
落实普法经费,加大农区居民普法宣传经费投入力度。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农区居民法治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建立农区居民法治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农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印发放通俗易懂的普法资料,运用农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把与农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他们手中。认真总结推广农区居民法治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培育和树立农区居民法治宣传工作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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