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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0-0337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10-10 18:2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0 18:21:31 作者:司法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乌海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乌海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规划、实施、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13、管理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4、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海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乌海市司法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为乌海市司法局本级和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乌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戒毒管理科、科技信息化科、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审批科。截止2019年12月,乌海市司法局本级共有编制40个(行政编制36个、事业编制4个),实有人员38名(行政人员35名,事业人员3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30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1名,去世离休人员1名)。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政治(警务)处和3个办公室(办公室、所政管理办公室、法制监督办公室)、3个中心(医疗戒护中心、教育矫治中心、信息监控指挥中心)、5个常规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警戒大队。截止2019年12月,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行政编制72人,在职实有人数82人,退休人员42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乌海市司法局2019年初预算财政拨款3282.8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3281.61万元,实际比预算减少1.24万元。

其中乌海市司法局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8.67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0.45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13.5%。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1-6月工资由财政发放,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249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3万元,增长了0.6%。基本支出预算数1719.33万元,比上年减少84.67万元,减少了4.7%;项目支出预算数77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9万元,增长了14.7%。全年收入预算数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有所下降是因为,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每年递减日常公用经费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所下降,人员经费支出下降;项目支出预算数较上年有所增加,是因为新增戒毒人员医疗费、教育费等项目款。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496.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81.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5.25万元;支出总计3,496.8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0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83.09万元,下降12.10%;支出总计减少483.09万元,下降12.10%。主要原因上年度退休人员1-6月工资由财政发放,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8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8.60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43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32万元,占72.50%;项目支出945.48万元,占27.5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36.8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8.20万元;支出总计3,436.8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1.1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43.14万元,下降13.60%;支出减少543.14万元,下降13.6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上年度退休人员1-6月工资由财政发放,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所以收支同比下降。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7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32万元,占73.70%;项目支出886.36万元,占26.3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减少402.6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交由社保统一发放;公用经费45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局由原来10个科室增至为15个科室,本年度新增6人(政府办调入5人,从戒毒所调入1人),导致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的5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完成预算的65.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7万元,占87.4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占12.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司法局未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7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燃油费用及车辆保险费用等,车均运维费0.74万元,较上年减少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派车用车管理制度,合理调配车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70万元,接待31批次,共接待13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等单位到我市督查、检查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局由原来10个科室增至为15个科室,导致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依法收戒、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规定进行戒毒、教育、身体康复评估,办理解除戒毒等事项。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开展戒毒治疗、教育矫治、身体康复训练。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活、卫生和防病治病工作。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生产习艺劳动,并做好生产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维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防御外部力量对场所的破坏,防止所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吸毒、行凶、逃跑,平息骚乱、暴动。本所民警队伍建设、纪检、警务督查、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承担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项目年度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设立时间、设立依据、设定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被服费及其他经费项目设立目标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戒毒人员在收戒期间的生活、医疗、教育矫治、管理等需求的实现,以及确保场所有序稳定的发展,从而为社会输送更多合格产品,达到净化社会环境的目标。项目基本性质为延续项目,设立时间为2019年,设立依据是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内财法〔2017〕185号文件,设定用途是为保障戒毒人员在两年强制隔离戒毒期内更好的生活、医疗、教育戒治、回归社会。经费涉及内容包括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被服费;强制戒毒岗位补助;强制隔离戒毒业务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政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康复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由乌海市财政局下发《乌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的函》(乌财行函〔2019〕1号)批复,全部项目支出批复金额为771万元,其中涉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被服费及其他经费金额为341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341万元,全年实际财政拨付支出314.91万元。项目的经济性上全年完成145名戒毒人员生活费、被服费、教育费、医疗费、所政费等经费的支出保障工作,对35名辅助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等,严格按月拨付戒毒人员各项经费,控制在开支标准内,每年成本节约率100%;项目的效率性上戒毒人员在所内的医疗、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得到有效保障,所内立足戒毒人员书法矫治项目,建设一间书法文化体验馆,在戒毒人员在感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下,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升;项目的可持续性上场所投入使用数年,部分基础设施设备已老旧、老化,需要及时修缮,定期更新维护。    绩效目标自评分92.3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41万元,比2018年增加4.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局由原来10个科室增至为15个科室,本年度新增6人(政府办调入5人,从戒毒所调入1人),导致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79.99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8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执勤;其他用车7辆,主要是用于公车办已将车辆收回,未办理调拨手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四)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敏    联系电话:0473-399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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