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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2年度乌海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3-087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2022年度乌海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9-2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9-27 16:33:3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度乌海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6:33:38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度乌海市司法局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乌海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乌海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4、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5、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10、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乌海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规划、实施、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14、管理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乌海仲裁委员会

15、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装备和财务保障科)、法制调研科、法制督查科、立法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审批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服务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科、戒毒管理科、政治警务部人事警务科、政治警务部警务督查科、科技信息化科、机关党委、行政复议服务保障中心、法制宣传中心。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乌海市强制戒毒所、乌海仲裁委员会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乌海市司法局部门本级、乌海市强制戒毒所、乌海仲裁委员会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海市司法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乌海仲裁委员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乌海市强制戒毒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1、是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抓好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方案的贯彻实施,起草《乌海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落实举措》《乌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乌海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二是加强法治督察督办。认真抓好自治区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方案确定的90项整改措施全部完成。

2、强化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87家,注册公职律师51人。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市、区400余名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78.6%,目前全市执法岗位持执法证人员1750人(其中为1100余人新申领电子执法证),持监督证78人。四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1-12月,全市行政复议申请64件,受理56件,审结60件。行政应诉案件9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9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3、强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

(三)围绕提升管理质效,着力强化基层基础

1、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共开展集中教育962人次,开展个别教育4267人次,进行心理辅导3311人次,组织公益活动2646人次。

2、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案件4161件,调解成功4137件,涉及金额12263.47万元,调解成功率99.42%,形成调解协议4137件,已履行4134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360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51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25件,预防纠纷14件。在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等挂牌成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9个。

3、扎实做好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

(四)坚持法治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强化法律服务供给。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资源,打造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置功能窗口11个,调解室8个,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5件,农牧民工援助案件305件,解答法律咨询2762次。办理公证业务3325件,司法鉴定业务512件,受理仲裁案件175件,标的额2.78亿元。

2、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成立乌海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对全市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作出安排部署。打造“普法早市”法治宣传品牌,开展“宪法、民法典七进”、“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继续与乌海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法治栏目《八五”普法第一线》,邀请全市各普法成员单位走进直播间普及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法规,讲解经典案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52.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8.45万元,增长18.43%,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度追加人员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中下达使用,视频指挥室装修;公务用车老旧更换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571.91万元,增长15.6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352.6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352.6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长71.92万元,增长2.05%,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度视频指挥室装修;公务用车老旧更换2辆,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与年初预算相比增长较大。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年初结转和结余37.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4.01万元,减少53.8%,变动原因:使用监管支队转入取暖运行费支出燃气费;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专项补助用于标准化建设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4341.4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341.4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02.58万元,增长46.34%,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度视频指挥室装修;公务用车老旧更换2辆,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与年初预算相比增长较大。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48.9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福利费1.1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34.78万元。其中,强制隔离戒毒所运转经费7.13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7.65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4.64万元。其中,援派工作表彰奖励0.6万元;制定地方标准补助资金4万元;利息0.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15万元,增长37.96%,变动原因: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标准化补助资金及支付预付款形成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352.6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0.92万元,占97.2%;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121.7万元,占2.8%。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341.4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864.86万元,占65.99%;

本年项目支出1476.61万元,占34.0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230.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8.45万元,增长18.43%,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度视频指挥室装修;公务用车老旧更换2辆,本年度追加人员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中下达使用;申请中央转移支付为建设移动执法系统、智慧戒毒系统二期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增加730.37万元,增长20.86%。本年度追加人员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中下达使用;申请中央转移支付为建设移动执法系统、智慧戒毒系统二期项目增长视频指挥室装修费用;以及公务用车老旧更换2辆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24.35万元。与年初预算3833.0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27.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1.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7.75万元,支出决算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无差异。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3547.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23.91万元,支出决算61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奖励金3万元,由于2021年转移支付指标完成率较好,故奖励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4 万元,支出决算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4.公共安全支出(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24.1万元,支出决算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5.公共安全支出(款)律师管理(项)。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6.公共安全支出(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2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未执行部分年底收回

7.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8.公共安全支出(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9.公共安全支出(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未执行部分年底收回

10.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1336.6 万元,支出决算153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4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支出增加。

11.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年初预算 190 万元,支出决算16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4.5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入所人数变动,年初预算未执行部分年底收回。

12.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年初预算 15 万元,支出决算1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1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入所人数变动,年初预算未执行部分年底收回。

13.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年初预算 552万元,支出决算66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9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建设移动执法系统、智慧戒毒系统二期项目另外申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37.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73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7.98万元,支出决算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离、退休人员绩效奖金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94.65万元,支出决算19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人员工资晋级养老保险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7.33万元,支出决算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人员支出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做实。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1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有1人死亡,本年追加预算,造成差异。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12.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3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8.23万元,支出决算3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人员工资晋级医疗保险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编人员新增10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6.1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财政调减指标。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05.3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8.1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7.17万元,支出决算20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864.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1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9.06万元、津贴补贴1005.96万元、奖金196.26万元、绩效工资61.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1万元、抚恤金19.02万元、住房公积金208.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5万元、离休费8.24万元、退休费91.93万元、生活补助费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

(二)公用经费34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14万元、印刷费1.26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取暖费109.52万元、差旅费4.33万元、维护费2.44万元、培训费11.84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4.19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27.75万元、福利费33.5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6.7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359.4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6.2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24万元、印刷费22.97万元、咨询费8.46万元、水费76.45万元、电费44.78万元、邮电费0.18万元、物业管理费84.8万元、差旅费8.12万元、维护费28.12万元、培训费9.08万元、专用材料费16.56万元,劳务费127.71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358.75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 27.62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7.8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5.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6.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1.24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3.93万元,支出决算51.29万元,完成预算的36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83万元,支出决算51.29万元,完成预算的473.59%;公务接待费预算3.1万元,支出决算0.9万元,完成预算的29.03%。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因公务用车老旧,新购2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减少,支出减少,年初预算未执行部分年底收回。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2.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29万元,占98.27%;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占0.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2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1.24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1.2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原有公务用车老旧,更换新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274.19%,变动原因:因2021年间歇性封闭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2年疫情原因场所长期封闭,为确保场所正常运转公车使用较2021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随之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接待17批次,79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所考核公务接待、标准化验收公务接待;变动原因:疫情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44.12%,变动原因:较上年增加标准化验收公务接待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28    个,实施项目        28  个,完成项目        28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516.03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37.7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553.8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44.9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3.75万元,下降17.61%,变动原因:2021年决算时把部分项目经费计算进入机关运行经费里,故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5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乌海市司法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1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2022年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28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28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普法宣传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 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截止2022年底,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七五”普法圆满收官,乌海市司 法局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全市 3 个集体、2 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高标准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加 强新媒体普法、老年人普法、农区居民普法、青少年普法 等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普法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持续 做深做强“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法在身边》、《八五普法第一线》等法治栏目受到群众广泛好评。成立 “ 八五” 普法讲师团, 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普法进企 业掀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热潮,全市开展各类法治宣 传活动 260 多场次,法治讲座 189 余场。深化法治创建,全市 14 个全国、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复核验收。深化校地合作,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

2.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 执行数为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截止2022年底,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聚焦劳资、医疗、环保、交通、旅游、消费、物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案件4832 件, 涉及金额1.2 亿元, 调解成功率99.6%。推进蒙汉双语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全市选聘双语人民调解员11人。

3.强制戒毒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4.69 分。全年预算数为 33 万元,执行数为 32.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7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照司法部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模式要求,分期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对解除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做好后续照管工作。更新维护场所监控安全设施设备,有效保障场所安全,提高戒毒人员戒治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项目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是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场所实际执勤需要设立该项目。所内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使用支出按市财政局及所内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后续照管工作开展,与公安、社区等多部门开展合作,是戒毒人员在解除后也能保持远离毒品。加强对场所智慧戒毒建设的投入,提高场所安全等级,实现向科技要警力。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照司法部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模式要求,分期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对解除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做好后续照管工作。更新维护场所监控安全设施设备,有效保障场所安全,提高戒毒人员戒治成效。

4.强制隔离戒毒所运转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88分。全年预算数为 155 万元,执行数为 153.4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照司法部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模式要求,分期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对解除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做好后续照管工作。更新维护场所监控安全设施设备,有效保障场所安全,提高戒毒人员戒治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数量指标上未达到预期指标,因场所用能人数是按照实际场所工作人员及收戒人数测算获得, 由于疫情暂缓收戒,戒毒人员与年初测算有差距。由于园林绿化的移交 ,单位用水单位用 水支出增大,资金不足以支付 10-12 月绿化用水费用,故未支出且留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提倡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提高强戒所运转经费的有效使用率;同时加强园林绿化资金的申请,保障场所稳定运转的同时,为场所周边环境的绿化及防风固沙做出贡献。由于场所建在沙漠之中,做好园林绿化和防风固沙活动非常重要,但资金不足将影响总体场所园林环境的建设。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月支付水电费,定期检查场所常用设备设施并进行维护,对场所进行日常维修,保障场所持续稳定运行,保障戒毒人员日常戒治及习艺活动有序开展。

5.仲裁员报酬及办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0.14  分。全年预算数为 90 万元,执行数为  89.83万元,完成预算的 99 .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依法公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过仲裁委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公平、公正、及时地仲裁,处理发生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了仲裁职能作用,有利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发挥了作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在做预算绩效时候未充分考虑到疫情等大环境对预算经费执行的影响,导致部分预算资金无法完全使用,如差旅费、培训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绩效方面做的更加科学合理;预算资金经费使用方面进一步细化经费,使项目预算经费更符合单位实际运行,更加适应项目需求。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

主管部门

乌海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乌海市司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00

24.00

24.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4.00

24.00

24.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一:全面开展“八五”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法治乌海.
目标二: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乌海极六游戏关于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乌常发(2011)11号、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宣传资料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00

5000

15

15

质量指标

宣传资料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5

5

宣传任务完成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工作任务时间

正向

等于

2022-12-31

1

年度

10

10

成本指标

人均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正向

等于

1.5

1.5

元/人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定性

0

0

社会效益

网络在线学法参考率

正向

等于

80%

80

15

15

生态效益

定性

0

0

可持续影响

项目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普法骨干满意度

正向

等于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司法业务

主管部门

乌海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乌海市司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

4.00

4.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4.00

4.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自治区工作要点安排完成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培训;完成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完成人民监督员办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临时救助和安置帮扶。

保障人民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落实,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刑满释放人员

正向

大于等于

1180

1180

5

5

人民监督员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0

5

5

人民陪审员

正向

大于等于

222

222

5

5

司法所人员

正向

大于等于

40

40

2

2

人民调解员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0

3

3

质量指标

年培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121

3

3

案件调解成功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

5

5

人民监督员办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5

5

安置帮教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2

2

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2022-12-31

1

年度

5

5

成本指标

一般调解案件

正向

小于等于

499

499

元/件

5

5

重大疑难调解案件

正向

小于等于

1000

1000

元/件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定性

0

0

社会效益

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正向

等于

保障

100

15

15

生态效益

定性

0

0

可持续影响

当年项目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7%

978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强制戒毒业务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00

33.00

32.26

10

97.76

9.78

其中:财政拨款

33.00

33.00

32.26

——

97.7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控制我市吸毒人员数量规模,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降低吸毒人员安全风险,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月完成强制戒毒业务费使用、提高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成效,维持场所平稳运行。目标1:在所隔离戒毒人员270人;目标2:年度预算总金额33万元。

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照司法部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模式要求,分期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对解除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做好后续照管工作。更新维护场所监控安全设施设备,有效保障场所安全,提高戒毒人员戒治成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反向

小于等于

270

60

2

0.45

按照场所实际收戒人数统计,由于疫情原因,场所持续封闭,暂缓收戒。

安全保卫人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70

60

2

0.45

按照场所实际收戒人数统计,由于疫情原因,场所持续封闭,暂缓收戒。

所政设施维修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0

50

2

1.67

由于疫情原因,场所持续封闭,所政设施维修暂缓。

戒毒人员传染病查治

反向

小于等于

270

60

2

0.45

按照场所实际收戒人数统计,由于疫情原因,场所持续封闭,暂缓收戒。

戒毒人员回访调查

反向

小于等于

50

50

2

2

 

质量指标

戒毒人员后续照管保障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0

80

%

5

5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时间

正向

等于

全年

1

10

10

 

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支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成本指标

戒毒人员经费成本

正向

等于

33

32.26

万元

5

4.89

 

戒毒人员日常管理平均单位成本

正向

等于

1000

5376

元/人、年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0

 

 

0

 

社会效益

提高戒毒矫治效果

定性

 

提高

提高

 

5

5

 

保障戒毒人员身心健康

定性

 

保障

保障

 

5

5

 

降低戒毒人员危害社会程度

定性

 

降低

降低

 

5

5

 

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定性

 

维护

维护

 

5

5

 

生态效益

 

 

 

 

0

 

 

0

 

可持续影响

提高戒治率,增强戒毒人员身体素质

定性

 

增强

增强

 

5

5

 

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定性

 

促进

促进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2

93

%

10

10

 

总分

100

94.6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强制戒毒隔离所运转经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5.00

155.00

153.41

10

98.97

9.9

其中:财政拨款

155.00

155.00

153.41

——

98.97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场所稳定运行,按月及时支付水电、供热费用,做好场所日常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戒毒人员日常戒治及习艺生产活动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月支付水电费,定期检查场所常用设备设施并进行维护,对场所进行日常维修,保障场所持续稳定运行,保障戒毒人员日常戒治及习艺活动有序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场所用能面积

正向

等于

34900

34900

平方米

5

5

 

用电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000

942835.76

千瓦时

5

4.71

实际用电量

用水量

正向

大于等于

40000

36270

5

4.53

实际用水量

质量指标

场所正常运转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水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成本指标

水电费年度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78

52.49

万元

10

6.73

 

园林绿化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47

28.29

万元

5

3.01

 

日常设施维护支出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30

72.63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戒毒人员戒治环境稳定

定性

 

保障

保障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保障场所稳定运行

定性

 

保障

保障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及戒毒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3.8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仲裁员报酬及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乌海仲裁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乌海仲裁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00

90.00

89.80

10

99.78

9.98

其中:财政拨款

90.00

90.00

89.80

——

99.78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事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按期准时完成各项工作,根据事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合理的解决各种纠纷,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仲裁员人数

正向

大于

170

170

2.5

2.5

省外办案件数

正向

大于

60

65

2.5

2.5

名册、规则、宣传册印发

正向

大于

4000

4500

5

5

差旅

正向

大于

160

5

5

0.16

质量指标

仲裁案件高效快捷审结率

正向

大于

99

99

%

7.5

7.5

省外办案率

正向

大于

90

90

%

7.5

7.5

时效指标

受理案件时间

正向

大于

2022年1月-12月

12

5

0

省外办理案件时间

正向

大于

12

12

5

5

成本指标

仲裁员报酬

反向

小于

5109

5100

元/人

3

3

外地办案差旅费

反向

小于

1500

1200

元/件

3

3

宣传成本

反向

小于

7.5

7.5

元/册

4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定性

保护保障

保护保障

7.5

7.5

带动经济发展减少当事人损失

定性

带动发展

带动发展

7.5

7.5

可持续影响

促使当事人能够依法依规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定性

促进

促进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9

99

%

10

10

总分

100

90.1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强制戒毒隔离所运转经费

主管部门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5.00

155.00

153.41

10

98.97

9.9

其中:财政拨款

155.00

155.00

153.41

——

98.97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场所稳定运行,按月及时支付水电、供热费用,做好场所日常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戒毒人员日常戒治及习艺生产活动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职责,按月支付水电费,定期检查场所常用设备设施并进行维护,对场所进行日常维修,保障场所持续稳定运行,保障戒毒人员日常戒治及习艺活动有序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场所用能面积

正向

等于

34900

34900

平方米

5

5

 

用电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000

942835.76

千瓦时

5

4.71

实际用电量

用水量

正向

大于等于

40000

36270

5

4.53

实际用水量

质量指标

场所正常运转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水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成本指标

水电费年度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78

52.49

万元

10

6.73

 

园林绿化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47

28.29

万元

5

3.01

 

日常设施维护支出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30

72.63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戒毒人员戒治环境稳定

定性

 

保障

保障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保障场所稳定运行

定性

 

保障

保障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及戒毒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3.88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基层司法业务经费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聆灵           联系电话:0473-3998778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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