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意甲直播《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834C/2020-0001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规划计划 | ||||||
概 述: | 意甲直播《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5-12 10:08: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司通〔2020〕17号
意甲直播
《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现将《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平安乌海、法治乌海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对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软硬件进行完善。根据自治区的平台运行标准和服务规范,开展标准化实体平台创建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行监督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工作流程、业务规范、绩效考核等工作水平,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运行。
二、全面深化法律援助改革
(二)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切实做好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三)继续做好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运行机制,加强对值班律师的动态化管理力度,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工作,依法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同行评估”活动,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三、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五)推行对正在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属于优抚对象的人员,以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六)对于群众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与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对因疫情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书,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七)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覆盖率达100%;对于符合通知辩护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比例达100%。推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使法律援助覆盖全部符合条件的受援人。
(八)认真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做好项目规范建设年活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九)加强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认真做好“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创建活动,依法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十)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五、着力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十一)协调市区两级财政做好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视财力适当增加法律援助经费。加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乌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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