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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1-07779 发文字号: 乌司通〔2021〕72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乌海市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11-19 09:53: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司〔2021〕72

  乌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相关要求,经局务会研究,现将《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联动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丽媛 

  电  话:0473—3998771

  邮  箱:whspzb@126.com

                                  乌海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9日

  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联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之间普法工作的联系,更好发挥普法联动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乌海市司法局制定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联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普法联动事项定期督办机制。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从本局、本单位、科室、支队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普法联动事项,明确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内容。市、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定期对普法联动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二)建立普法宣传信息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之间要及时掌握报送普法联动工作情况,及时互相通报,注重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内宣传推广。

  (三)建立普法宣传工作网络联动机制。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普法网页栏目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活动策划,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突出普法联动,着力为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优质、高质量的法治信息、普法产品和法律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

  1.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普法工作的指导。

  2.向上级部门汇报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点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等,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3.向上级部门及时请示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症解决,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纵深发展。

  (二)加强机关科室、支队间普法联动

  1.立足本科室、支队职责,联系普法工作实际,主动加强与其它科室的普法工作联系。

  2.加强各科室、支队间的普法联动,原则上各科室、支队间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普法联动活动。

  3.做好各科室、支队间普法联动活动信息报送和情况交流工作,重要普法活动群策群力。

  (三)加强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间的普法联动

  1.讨论研究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普法意见建议,实现沟通交流常态化。

  2.根据市局年度工作安排,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制订普法工作目标,部署、协调和落实普法工作。

  3.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普法联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1次普法联动活动,探索联合举办法治文化艺术节,促进法治文化融合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系,落实责任。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要把普法联动工作作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措施,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统筹安排,强化督查。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和普法联动的关系,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开展普法联动工作。普法联动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要进行定期调度、督查通报。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要认真总结运用普法联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经验交流分享,切实提高普法联动工作的实效性。定期选树普法联动活动的先进典型事件,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推广。

72-关于印发《乌海市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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