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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1-06898 发文字号:  乌司通〔2021〕65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0-0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10-09 11:07:4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司通〔2021〕6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海市司法局                    乌海市教育局

  共青团乌海市委员会            乌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现就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

  要讲话重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帮助青少年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引导青少年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活动,养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把青少年培养成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内容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为主线,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理论体系以及实践化成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以宪法的宣传教育为引领。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

  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

  (三)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

  进步条例》为重点,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青少年心中开花结果。

  (四)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着力点,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并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以《刑法》、《民法典》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拓展,重点学习了解民事、交通、治安、环保、公共安全、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功能。认真落实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做到师资配备、课程实施、经费支持、制度机制落实。深入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冲破“填鸭式”传统教育方式,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灵活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寓教于乐。将安全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有效利用开学第一课等校园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学校上半年开展的进校园事项于当年1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备案,下半年开展的进校园事项于当年7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备案。

  (二)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研究和把握青少年思想行为的规律和特点,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契合点,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引导青少年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帮助青少年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以依法治校建设为载体,推

  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在校园建设中要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

  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功能作用,分年龄、分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利用法庭、禁毒教育馆等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青少年观摩体验,接受直观、形象的教育。

  (五)组建青少年普法宣传员队伍。选配青少年普法宣传员,把尊师敬长、遵规遵纪的学生选配为青少年普法宣传员,与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组成校园普法小分队,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宣传力量。普法宣传员在与家人朋友交流和分享所学的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充当法律知识的搬运工,当好普法宣传的传声筒,实

  现“小手拉大手”带动效果。

  (六)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

  重视教师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水平,依法尊重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加大法治课师资培养,坚持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法治教育培训。

  (七)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领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大力开展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为青少年送法讲法活动,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做好相关领域内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在涉及青少年的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履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职责,释法说理,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发挥法律专业人士以及普法志愿者作用,做强普法宣讲团,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专题报告、法治讲座等活动,深入各级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等宣传活动。

  (八)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办

  好家长学校,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形成家校良好互动。举办青少年家长法治教育培训班,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法治教育观念,充分发挥家庭“第一学校”的作用,大力宣传推广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家长素质。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普法一起走”等系列活动,拓宽青少年学法渠道。

  (九)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强化“智慧普法”,积极发展具有乌海特色的青少年普法网站、网页、短视频等各类新媒体平台,组织线上竞赛,借助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多种方式,推送与青少年生活、学习、出行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治热点话题和典型案例。在网络平台设立互动性较强的问答板块和青少年自创法治作品板块,将法治宣传与多种艺术形式相结合,拓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宣传阵地。

  (十)发挥各类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的作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规范在线咨询、个案转接等工作流程,为青少年提供线上线下的法律服务,并指导和帮助青少年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及时研究和切实解决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创造条件。

  (二)明确实施主体。各级各类学校是实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法治教育的落实工作。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帮助学校推进法治教育工作。

  (三)狠抓落实。要切实承担起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任,有关单位通力配合。要善于发现和培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和表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65-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宣教育工作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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