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乌海市“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834C/2023-0437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关于《乌海市“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7-05 09:36: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乌海市“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助力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部分农区、社区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巩固“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开展成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常态化开展“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乌海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乌海市“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内司发〔2023〕1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系列部署要求,畅通基层公益法律服务渠道,加强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律师职业社会认可度、满意度、美誉度,切实增强广大农区、社区居民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造乌海市公益法律服务金色品牌。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
2.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
3.持续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乡村振兴。
(三)活动方式
1.律师事务所与服务对象主动建立工作联系,签订公益法律服务协议,对服务内容、方式、工作条件等进行约定,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服务质量。
2.通过党建联建共建的形式,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社区(村)党支部“双结对”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间的协作交流。
3.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线上服务平台,采取网络、电话等多维度服务方式,解决律师资源不足、实地开展法律服务成本高等问题,方便快捷地满足农区、社区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4.律师事务所每年要在接受帮扶的社区(村)实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工作部署。
2.加强监督考核。
3.强化工作保障。
4.强化宣传引导。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