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实施方案》的解读【文章】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834C/2021-0846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实施方案》的解读【文章】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19:51: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极六捕鱼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务公开规定,实施服务承诺制,对承诺措施执行到位,对承诺办理的实事好事落到实处,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信用体系涉及范围
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对象为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
四、《方案》具体措施
《方案》通过健全信用数据库;完善诚信执业档案;完善红黑榜制度;实施“阳光办案”和“阳光执法”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权力清单、权力流程公示制,打造阳光司法行政。
《方案》以构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将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共享,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诚信建设、公务员诚信管理等新规定和要求融入实施方案。各有关科室要借助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及时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加强诚信教育,规范管理,努力构建良好的法律服务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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