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司法局
关于示范司法所复核及拟评定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内司通〔2022〕72号)、《关于推动落实全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工作任务的通知》(内司通〔2022〕117号)文件要求,在各区司法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乌海市司法局复检督导组打分排序,拟向自治区司法厅推荐1个示范司法所通过复核,3个示范司法所进行申报。现公示如下:现公示如下:
一、通过复核的示范司法所
海勃湾区司法局林荫司法所
二、拟申报的示范司法所
海勃湾区司法局海北司法所
海南区司法局公乌素司法所
海南区司法局拉僧仲司法所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8日至12日(5个工作日)
四、监督举报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或来电等形式反映拟推荐人选有关情况及问题。
受理部门:乌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方式:3998772 whsfjjck@126.com
乌海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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