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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动”描绘人民调解和美“枫”景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为推动乌海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围绕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凝聚联调联动工作合力、树立品牌标杆示范引领等方面开展五大行动。

  一是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行动。通过开展“千名调解员进万家”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落实大排查工作,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释能提效。

  二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行动。紧盯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村(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主动排查、主动化解,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紧盯医患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险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抓好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化解;重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行动。以村(社区)、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配齐配强调解力量;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或者推选等方式,选聘律师、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四是联调联动起底大行动。加强对行政调解指导,重点加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和相关民事纠纷。加大调解工作保障力度,提升行政调解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水平,持续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五是树立品牌标杆行动。积极参加《我的调解故事》专栏投稿宣传工作,以特色品牌打造行动、智慧调解增效行动,不断培育本土调解品牌,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向特色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下一步,乌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和机制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行业内,为乌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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